1956年關肇元調到(前身)北京樂器廠(后來的北京鋼琴廠、北京星海鋼琴集團有限公司)任廠長,決定用中國最具影響力的音樂家冼星海的名字作為北京樂器廠產品的商標。其主要有三個原因,給他奠定了堅固的思想。原因一是:冼星海是毛主席親筆題詞褒獎的“人民音樂家”;二是:北京樂器行業(yè)的源頭與延安、與魯藝、與冼星海本人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三是,星與海容易圖形化,便于記憶;四是:高懸的星與遼闊的海象征著星海人對產品質量不懈的追究和寬闊、開放的胸懷。早期商標之中的兩個漢字“星海”是專門邀請國徽的設計者高莊書寫的。
此后,星海公司對商標進行重要修訂,使其更具美感、現代感.